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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应如何确定居间费用?
发布日期:2017-07-14    作者:110网律师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应如何确定居间费用?
  在居间合同中,只有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达到目的,委托人才有给付报酬的义务。由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能否促成具有不确定性,委托人的给付义务是否须履行也就是不确定的。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因此,虽然有时居间人对促成合同的成立付出了劳务和费用,但由于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其为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居间活动中所支出的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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