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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怎么解除?
发布日期:2017-07-05    作者:张梅律师
生老病死,是一种生命更迭的自然现象。人的一生,抚养儿女成人,年老后自有儿女养老送终。但是,对于一些鳏寡老人来说,养老送终是一个大问题。由于没有儿女和亲友,对于身后事,就需做一个完全考虑。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找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解决养老送终问题,也对身后财产做一个安排。接下来,小编将和大家分享遗赠抚养协议怎么解除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
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一、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二、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3、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遗赠抚养协议不同于遗嘱,遗嘱是立遗嘱人去世后才会生效,而遗赠抚养协议是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就生效。那么,在遗赠抚养协议存续期间,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愿再继续协议了,遗赠抚养协议怎么解除?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但是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协议内容致使解除的,应偿还已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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