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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17-07-02    作者:110网律师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具备什么条件?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非限制流通物;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则依照其规定。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可以是现存物,也可以是将来物,如尚未建成的房屋、生长中的农作物等。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有体物,权利不能成为一般买卖合同的标的,而需接受其他法律的调整。吕伯涛主编:《适用合同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2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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