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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发布日期:2017-06-30    作者:110网律师
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第三人损害其债权的行为,有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其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引起撤销权发生的要件是有损害债权的行为,该行为为无偿行为,则不问第三人的主观动机均得予以撤销;若债务人、第三人以有偿行为损害债权,则以债务人实施行为时明知损害债权和第三人受益时明知其情形危险可为撤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向债务人、第三人提出,也可以诉请法院予以撤销。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其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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