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平等原则,即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即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即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在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诚实信用原则在性质上属于一般条款,其实质在于当出现立法所未预见的情况、问题时,法院可以据此行使公平裁量权,授权法官运用自己的主动性,能动地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5)公序良俗原则,即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