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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何时报警?何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发布日期:2017-06-26    作者:王景林律师
一、应当立即报警,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具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无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无有效驾驶证、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等情形,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即保险公司。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原则上要求立即报警,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二、最迟何时可以报警未规定,保险公司一般要求48小内报案。
法律上规定应当立即报警,不容许有拖延。对于通知保险公司并未要求立即,而是要求及时。但现实中有时候并不能做到,主要原因可能有:比如没有电话可以报警、人受伤已昏迷,或者有酒驾、醉驾不愿及时报警等情况。那最迟可以在多长时间内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也就是说,未在现场报警,而是选择事后报警,交警部门应当先接收下来,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果能有证据证明发生交通事故,会在三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核查无法证明交通事故事实存在,不予受理,但会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客户出险后48小时内报案,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查勘,核实相关人身、财产损害。但法律规定,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民法总则生效后,将改为三年)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根据保险法规定,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延期报案,若对交通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即使以后起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王景林律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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