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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6-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1) 抽象行政行为:

  ① 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应提交给有权机关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复议具体行政行为。

  ② 如果是下级行政机关或者自己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可以自己审查作出复议决定

  (2) 对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种类

  ① 维持

  ② 履行法定职责

  ③ 撤消、变更、确认违法和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法律 教育 网

  撤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合理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比法院权限大)

  确认:不可撤消和履行没有意义

  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在撤消的同时重新作出

  (3) 行政赔偿决定

  在认定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作出行政赔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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