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6-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1) 抽象行政行为:
① 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应提交给有权机关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复议具体行政行为。
② 如果是下级行政机关或者自己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可以自己审查作出复议决定
(2) 对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种类
① 维持
② 履行法定职责
③ 撤消、变更、确认违法和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法律 教育 网
撤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合理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比法院权限大)
确认:不可撤消和履行没有意义
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在撤消的同时重新作出
(3) 行政赔偿决定
在认定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作出行政赔偿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