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肇事车辆逃逸或者无法查明肇事司机,事故责任难以划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
发布日期:2017-06-26    作者:110网律师
肇事车辆逃逸或者无法查明肇事司机,事故责任难以划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

  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不以事故责任划分清楚为前提条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肇事车辆逃逸后,保险公司并不能以此拒绝承担责任,其仍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就是及时对受害第三人进行赔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因此,只要是由于机动车的驾驶行为给第三人造成了损害,保险公司都应该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况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从此规定可以看出,无论如何,逃逸的当事人都要承担责任。而无论肇事逃逸之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保险公司都应该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