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浙江大学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
前段时间又受浙江大学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出让其持有的两个公司的各10%的国有股权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股权转让有严格的程序,不仅要经过持有国有股权公司的审核 ,还要经过上级的控股集团母公司审批,最后还要经过国资委审核后才能正式挂牌交易。
由于此类交易可能存在的法律和非法律层面的风险较大,本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做了大量尽职调查,确保委托人已经提供了充足的审核材料,要对被转让股权公司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股东会决议等进行查验,同时就以上内容是否在委托人委托人及其上级控股集团公司的审批中是否准确地体现,从而确保此次股权转让合法有效。
通过为期两周的时间,顺利提前为委托人出具了准确、完备的法律意见书,使得其能够提交国资委审核并正式挂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