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
如果由于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影响购房方购房意图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如开发商在出售某一栋房屋时,对购房方说,该房前面建一层门面房,某甲因看中该房前面视野好,于是购买二层商品房一套,后来,该开发商为赚取更多利润,将一层门面房改为二层,此时甲有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另外,开发商售房过程中所作的承诺与实际不一致的,法律应规定开发商承担支付房款20%以上违约金,因为在购房过程中,购房方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合同中一般对此违约没有约定,同时有时该类违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致使该类违约出现后,无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二、预售商品房纠纷如何处理
引起交付不能或不能如期交付纠纷的原因具有多方面因素,有的因建房资金不到位,有的因预售方将已预售房屋转卖而引起等。对于此类纠纷,2003年司法解释规定了购房方催告权和解除合同权。对于此类纠纷,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的权利。
3、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
我们知道,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风险比购买现房要大很多,因此,建议大家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提前向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尽可能地避免纠纷的发生;若是不慎陷入纠纷,那么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让律师给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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