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给群众“触手可及的正义”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贫助弱、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公益事业,也是彰显政府责任的民心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
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意味着要在应援尽援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应援优援”。近年来,浙江省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保持年均10%左右的增长,实际成效也有提升。2016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万件,受援人数10.2万名,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7.4万人次,为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12.64亿元。
申请法律援助有一个重要门槛,即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这个标准,需要政府增加财政开支,但能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去年,浙江通过修改地方立法,将经济困难认定基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调整为城乡统一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军人军属、见义勇为人员、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因特定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视为经济困难,无需出具证明……
由于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许多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主要集中于城市社区,而最需要法律援助的广大基层农村,特别是偏远海岛、山区往往非常缺乏。为此,浙江积极推进立体化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县级法律援助中心临街落地全覆盖,乡镇(街道)和重点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村(社区)、重点企业、外来人员集聚区法律服务点全覆盖。同时,我们设计了“微法援”掌上APP,群众只要拿出手机或点击鼠标,就能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业务、“面对面”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老百姓笑称,“这是指尖上的法律援助”,“在线‘淘’律师就跟网购差不多”。
虽属“免费服务”,但法律援助的质量不能因此打折扣。这事关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群众对法治的信仰。浙江将案件质量提到了“生命线”的高度,打出质量管理组合拳:一是建立法律援助专家库,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会商把脉”;二是推出“点援制”,让受援人自己选择律师;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全程跟踪监督办案过程。如杭州市通过电子系统全程监控案件质量,每个案件办理结束后会立即得到一份评价报告,由办案机构、评估专家、当事人、援助机构等一同“打分”。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对此法治更不能缺席。我们相信,通过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群众将享受到越来越多的法治红利,对改革的“获得感”也会越来越强。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