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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权公证手续
发布日期:2017-06-13    作者:张梅律师
   继承一般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所属的财产由继承人继承;其中,在继承中所占大多数的是房产的继承,这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有时候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使继承人合理合法的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一)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房产公证的程序: 

1、房产继承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3、收取公证费 

4、指派承办公证员 

5、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 

6、出具公证书 

(三)申请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的提供结婚证;
(2)如离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3)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4)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房产继承权公证的相关手续,但是,在2016年我国废除了“继承、遗赠房产已无须办理公证”,具体来说,要继承房产不用强制办理公证,这对市民来说可以免去公证所需花费的费用, 同时也增加了相关部门的监管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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