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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2015.4.10”道路交通事故
发布日期:2017-06-03    作者:黎阳兵律师

1、事故案情
2015年4月10日13时40分许,王某某驾驶皖字牌照变型拖拉机,装载碎石从黔江区城东街道达林采石场,往城东街道金桥居委一组行驶,行驶至黔江区城东街道金桥村道金桥居委1组路段,违反规定倒车前行,过程中压垮道路,翻车至路边坡下23米处,造成王某某受伤、变型拖拉机乘坐人黄某某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事故过错
经调查和检验鉴定,当事人王某某驾驶的变形拖拉机未保险、未检验,且严重超载,在农村路段违规倒车前行,将道路边缘压垮后,翻车至路边坡下,造成该事故的发生。当事人驾驶未检疫的机动车且严重超载,倒车时未察明车后情况,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事故教训
此次事故主要是由于当事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超载、未检验的机动车,且倒车时未确保安全,从而引发惨剧,望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要引以为戒,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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