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不能被歧视 解读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
发布日期:2017-06-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非婚生子女有哪些与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呢?
原告小康(化名)系被告康某的非婚生子,于2012年9月13日出生。小康出生后不久,康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也没给小康生活费。小康将康某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被告康某支付原告小康自2012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30日抚养费、感统训练费和幼儿园春、秋季学费共计116733.33元,并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原告能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小康抚养费每月2000元,原告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凭票据由被告负担50%。如果原告患有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医疗费凭票据由被告负担50%。
河南高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和危害。为人父母者,既然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就应该共同努力尽量将因父母分离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而不是因为抚养费等等问题,再将夹在中间的孩子一再的伤害。
本案中原告小康系非婚生子,跟随母亲一起生活,被告康某作为原告的父亲,应当负担原告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而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解读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
1、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
2、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
3、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
4、与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这就是说,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其年长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担监护职责,当他们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年长的婚生与非婚生兄姐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责任。
5、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6、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也负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