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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需要注意什么呢?
发布日期:2017-05-23    作者:王统律师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管辖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中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审理。二、刑事自诉案件应该到哪个法院去告呢?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三、刑事自诉案件需要缴纳受理费吗?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四、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时效如何规定的呢?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5、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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