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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人要履行哪些义务
发布日期:2017-05-18    作者:程智华律师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履行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如果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被取保候审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
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在这方面我国法律中是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的。而一旦成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那么就需要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具体的义务内容就包括上述两方面。若无法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的话,则就只能通过保证金保证的方式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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