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公告
山东墨龙(002490)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索赔正式启动(齐程军律师团队) 2017年5月15日晚间,山东墨龙(00249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山东墨龙自2015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通过虚增售价,少结转成本等手法,虚增净利润,将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净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证监会拟对山东墨龙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山东墨龙2016年三季度末发生重大亏损并持续至2016年全年重大亏损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山东墨龙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恩荣、总经理张云三父子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减持“山东墨龙”,减持金额分别为27750万元和8227.5万元,避损金额分别为2032.41万元和1792.94万元,构成内幕交易,证监会拟对上述二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 此外,张恩荣、张云三父子作为一致行动人,所持山东墨龙已发行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时未进行报告和公告,证监会拟对张恩荣处以30万元罚款。 2017年3月21日晚间,山东墨龙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法证券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山东墨龙(002490)已被确认存在虚假陈述及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投资者目前可依法发起索赔,要求山东墨龙(002490)等违法主体赔偿损失。 条件一:在2015年4月25日到2017年3月22日之间买入山东墨龙(002490)股票,并且在2017年3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山东墨龙(002490)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条件二:在2017年1月15日到2017年2月9日之间买入山东墨龙(002490)股票,并且在2017年2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山东墨龙(002490)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条件三:在2016年11月23日到2017年2月3日之间买入山东墨龙(002490)股票,并且在2016年11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山东墨龙(002490)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联系电话(可加微信):1599523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