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这个无妄之灾也许能摧毁一个幸福家庭。然而雪上加霜的是,受害者在车祸后难以获得赔偿。不少肇事方坚持不垫付费用、不探望受害者、不接受调解、声称没有钱,让受害者索偿产生严重困难,这个时候,受害者该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可能经常会面对高昂的医疗费,受害人躺在医院里无钱治病,几次三番找肇事人要求支付医疗费,肇事者都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若是找交警吧,这是民事纠纷,交警也不会把人抓来,强行让他给你赔钱。那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 如果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有商业险,在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没有商业险的,要求肇事方赔偿。 那么,如何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肇事司机未买保险,又无钱赔偿的 这个时候,相信急的不单单是你了,肇事司机也很着急,但是却真的无能为力。那这个时候傲宇律师提醒您有以下两种办法可以解决: (一)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根据我国财政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 (二)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肇事司机变卖车辆等资产获得现金予以赔偿。 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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