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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未婚先孕自行堕胎,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7-05-10    作者:刘琬琳律师
走在大街上,一抬头你可以发现很多无痛人流广告,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堕胎人群中绝大多数是未婚先孕的,有些未婚先孕者自行堕胎后会要求男方负责,要求赔偿。这种想法通常情况下是错误的,得不到法律支持。
女方未婚先孕自行堕胎,关于能否获得赔偿的问题,通常是许多女士想咨询的问题,许多律师在从业过程中,也经常会接到一些年轻女士的咨询,问男女谈恋爱中发生性行为导致女方怀孕,后女方打胎,男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类似事件在生活中非常普遍,看看律师从法律上给出一个什么样的答案。
恋爱中的男女情不自禁的发生性行为带来了爱情结晶,如何让男方承担责任?奉子成婚当然是最令女方满意的一种结局。可如若不然呢?如若男方坚决不同意结婚,女方必然面临着如何处置腹中的胎儿的问题。生下来,在我国目前的民风、国情和计划生育政策下,女方和孩子的生活会面临重重困难。打胎,并不违反法律,吞下自己酿下的苦果还可以重新开始未来的生活。绝大多数女孩选择了后一种。尽管如此,很多女孩都会感觉在身体和心里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你伤害了我,却一笑而过”,倔女子们哪里咽得下这口气?那个曾经愿意为他献出一切的男神顷刻间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追究他法律责任算是很文明的了。然而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无法让这个负心汉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此时也许众多女士心中不服,因为堕胎带来许多责任和花费上的问,诸如:女方失去贞操、打胎对身体的伤害及医疗花费、以及名誉受损等,难道这样还不能让男方赔偿吗?诚然这些都可算作损害后果。但是法律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除了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还要有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我们看是否有违法行为:恋爱不犯法、恋人间性行为哪怕是已婚一方与第三者通奸在我国大陆地区也不违法(虽然可能会违反校纪、党纪和道德规范),这都是常识。再看因果关系:女方怀孕了,虽然是男女双方的行为而致,但打胎不是必然的选择,女方也可以选择把孩子生下来让男人承担做父亲的抚养责任,这并不违法法律。
虽说女方不能以堕胎为名向男方索要赔偿,但是女方怀孕后自行堕胎的,造成损失,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要求男方进行补偿。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平分损失,支付的费用可以包括堕胎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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