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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与合伙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7-05-08    作者:姚雷律师
 合伙企业注意事项: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
  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作为其法律基础.
  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4、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协议中约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如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则平均分配股东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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