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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强制令
发布日期:2017-05-05    作者:110网律师
海事强制令是我国200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所创设的一项新的保全制度。它解决了海事法院多年以来无法通过责令被请求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而保护请求人合法权益的难题而无须变通适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问题,消除了适用法律不当的顾虑。海事强制令的产生适应了海事诉讼的特殊需要,它开创了我国诉讼程序法上行为保全的先河。   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论述了海事强制令的概念、性质、意义及其司法实践;本文认为海事强制令具有行为保全的性质;它的设立对于保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的利益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海事强制令的司法实践部分详细论述了申请海事强制令的特殊要件及程序。   第二章对海事强制令与相关司法制度进行了比较,特别是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剖析比较了海事强制令和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及玛瑞瓦禁令的异同,从而说明了我国现存的保全制度并不能涵盖所有的保全情形,因此,在民事诉讼领域建立行为保全制度是必要的;   第三章论述了海事强制令完善的相关问题及其对于建立我国行为保全制度的启示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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