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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7-05-02    作者:高震律师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其实取保候审是对不予羁押或者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保证人和保证金。那么哪些人可以当取保候审保证人呢?下面内容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方面的知识。
  刑诉法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上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的期限的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是规定的一种。在我国,指人民法院、或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执行。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其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最高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罚是7年有期徒刑。
  ,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或者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7)移送起诉后,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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