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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被侵占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4-21    作者:燕薪律师
农村自留地被侵占怎么办:
  首先讲解下,农村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入地。而且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法律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合理使用土地。
  但如构成非法侵占,应该停止侵占。
  国家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侵犯,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的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农民的自留地被侵占的时候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不能一味的忍气吞声,如遭遇非法侵占,请联系我们,我们给你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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