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无履行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发布日期:2017-04-11 作者:
蒋艳超律师
1.无履行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艾娟诉三水区家福五金搪瓷制品厂买卖合同案
案例要旨:
无履行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起算的标准,以“权利被侵害”为诉讼时效起算的标准。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债务人仍未履行的,可认定为“权利被侵害”。
案号:(2007)佛中法民二终字第541号
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2008年第3辑(总第65辑)
相关法律知识
»
未约定履行期限债务诉讼时效的确定
»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的确定
»
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起算
»
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起算
»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如何判定其诉讼时效
»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如何判定其诉讼时效
»
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其诉讼时效应从主张权利方起诉之时起算
»
对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主张债权遭到拒绝时起算
»
在有关诉讼时效法条的适用过程中,不能仅以“债权人是否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来作为判断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的标准
»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如何判定其诉讼时效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