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发现的财产可以要求再分割吗?
一、离婚之后发现的财产可以要求再分割吗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仍有财产分割的,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婚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举证能力的分配上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只有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实因客观因素无法取得的材料,或者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或者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二、亲子鉴定能强行做吗
在司法实践中,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如果拒绝配合鉴定,法院不得强制取证。但法院完全可以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综合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亲子关系的认定。
三、离婚后发现隐藏财产怎么办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通常有两种考虑,一是分析是否具备要回来的法律条件,二是确定是否值得再要回来。如果不想再要回来或者律师分析后认为要不回来了,那就在离婚时从擅自转移、隐匿财产的角度主张多分转让款。如果想要回来又具备要回来的条件,那就独立于离婚诉讼,单独起诉处分行为无效,要求恢复原状。在这个程序完成以后,再决定是否启动离婚程序。
就夫妻一方在离婚之后发现的财产,此时只要在规定的时效内,那么就是可以依法要求法院进行分割的,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提供相应证据的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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