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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商品房开发商赠送面积要写进合同吗?
发布日期:2017-04-07    作者:张静律师
姜先生认购了某楼盘一套126㎡的商品房,开发商承诺房子有18%的超高赠送面积,等到签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却不愿意把赠送面积写进合同,并告诉姜先生这是行业普遍做法,如果把赠送面积写进合同,房管局过不了。姜先生很纠结,中介说目前没有一家楼盘会把赠送面积写进合同里,这种说法靠谱吗?如果赠送面积不写进合同,交房时面积发生缩水,我的权益怎么得到保障?
  业内人士表示,赠送面积多为开发商“偷面积”所得,是建筑设计中的“灰色空间”,不可能写进合同。“前几年楼市比较流行‘偷面积’,像有的楼盘赠送面积能达到30-40%,但现在政策明确不允许这样。过往建筑设计中有不少‘灰色空间’,但这种高赠送率的产品将越来越稀缺。”
 
律师解答:赠送面积应与交易面积同等对待,应要求开发商将赠送面积写进购房合同,只有这样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不能写入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就赠送面积问题和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如果条件允许购房者还可以将标示了赠送面积的户型图,拿去让开发商加盖公章。实在不行的话,至少也要录音录像保留证据。一旦发生纠纷,以此进行举证,维护自己合法利益。律师还提醒大家,并非所有的“赠送面积”写入合同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赠送楼顶花园的约定就是无效的,因为该部分属公共部分,开发商无权出售、赠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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