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的产权置换
众所周知,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但是要实行产权调换,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的法律要求:
1. 拆迁人是安置房的所有权人。
在产权调换法律关系中,被拆迁人因产权调换而取得新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并作为对价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拆迁人。所以,作为拆迁人来讲,如果采用产权调换的方式安置被拆迁人,其首先要对供调换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否则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权调换”。
2. 安置房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在产权调换中,调换房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被拆迁人的利益,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3. 以房屋市场评估价为计算差价的依据。
由于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在面积、位置、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实行产权调换的,必须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关于产权置换方面的要求大概就有这些,至于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哪个更合算,这主要看拆迁方给的条件,所以要理性看待拆迁补偿。补偿很不合理怎么办,请及时联系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13601297308,以免错过最好的维权时机,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