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一原告代理离婚案第一次起诉就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2009年3月,张女士因其丈夫在外工作,不顾家,夫妻感情不和。张女士委托本律师代理起诉离婚。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非常认真负责地办理,没有应付了事,而是根据离婚的一些法律要件和证据要件,从原告的诉说中感到他们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并从其诉说中寻找证据线索,然后不辞辛劳,不厌其繁地大量走访调查,包括双方的熟人、亲朋好友,邻居,以及社区的意见。从而形成和取得了大量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原告的主张。
通过本律师的各项认真负责和卓有成效的代理工作,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这是本律师所代理的原告一次性起诉就判决准予离婚的众多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