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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期限是多久?
发布日期:2017-04-01    作者:110网律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解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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