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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本律师开庭推翻《事故证明》,法院最终判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
发布日期:2017-03-31 作者:
王辉律师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交通事故受害方案件,在事故现场责任查不清状况下,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法院一般按事故双方各占
50%
责任来判决,开庭时本律师与对方三个律师展开激烈的辩驳,最终法院判决肇事方负事故主要责任即由其承担
70%
责任,为受害方争回近
70
万赔偿款。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
2012
)鞍千二初字第
12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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