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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你应该这样收集证据
发布日期:2017-03-28    作者:蒋艳超律师
家庭暴力的认定,需要暴力实施的后果和暴力事实行为等多方面证据。

  ?侵害证明 当事人需要提交伤情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用以证明自身遭受到家庭暴力的严重侵害。
  ?警方记录 当事人在遭受暴力后及时寻求公安机关救济,通过报警记录、询问笔录等将暴力实施者的侵权行为固定下来。
  ?多方佐证 为尽可能地得到法院认定,受害人还可以通过妇联的笔录、居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多方面旁证加以佐证。
  ?精神暴力 对于精神暴力,受害者应注意保留的证据包括,施暴者辱骂、威胁的短信、邮件,骚扰电话的录音,遇到前往工作单位骚扰的还可以请求单位保留监控录像等。
 许多家庭暴力受害者常年忍受殴打、辱骂,因为维护家庭或子女幼小等原因未能及时寻求法律救济。除了报警,还有多种方法可以寻求帮助。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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