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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应当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发布日期:2017-03-17    作者:郭庆梓律师
【劳动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应当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一)原告、被告方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自然人的应证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应证明其工商登记情况或法人登记情况,列雇主为当事人的应证明雇主招用人员人数;
  (二)劳动仲裁申诉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诉书”;
  (三)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的书面裁定、决定、通知;
  (四)原告收到仲裁文书时间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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