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总结如下:
狭义无权代理 | 表见代理 | |
产生 |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 无权代理人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相对人负举证责任。 |
效力 | 待定 | (1)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 (2)借用文件的,借用人与出借人负连带责任。 (3)被代理人、代理人问的责任关系,另案解决。 |
被代理人 | 有追认权。向行为人、第三人为之,可以追认一项,但不可追认某一方面,在相对人撤回前行使。 | 不得以无权代理抗辩,也不得以自己没有过失抗辩。 |
善意相对人 | (1)不知道代理人无权,但是可以有过错。 (2)善意第三人有催告权、有撤销权。 |
恶意第三人:有催告权、无撤销权。 (1)善意,且没有过错。 (2)善意相对人除具有狭义无权代理的催告、撤销权外,还享有选择权,即既可以主张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表见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