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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随手街拍也惹来了麻烦!
发布日期:2017-02-27    作者:单义律师
互联网时代,随手街拍也惹来了麻烦! 天平法律网

一名拍客,巧遇一对男女在大街上发生矛盾,男方对女方大打出手。出于义愤,拍客举起手机,将男方殴打女方的过程拍摄下来,并将视频上传至网络,引发广泛关注。殊不知,发生矛盾的男女为一对夫妻,这段视频给夫妻俩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夫妻俩遂将拍客告上法庭,要求拍客承担侵权责任。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法院对该起纠纷作出判决,对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阐释。


街头拍下打人视频


2016年6月2日下午1点多,杜春柏上街办事,突然听到马路对面不时传来阵阵女子尖叫声。只见对面的马路边上停着一辆摩托车,车上坐着一名女子,旁边站着一名男子。该男子全然不理女子的尖叫,在众目睽睽之下,对着女子连扇了几个巴掌……杜春柏顿感该男子太过嚣张,觉得应当将男子的这种暴行曝光,让社会大众来谴责。于是,杜春柏立即举起手机,将男子施暴的过程拍摄下来,并将拍摄的视频上传到了网上。


视频引发“蝴蝶效应"


杜春柏没想到的是,视频中的这对男女,其实是一对夫妻。丈夫名为董博涛,妻子名为郭雅彤事发当天,夫妻二人在街边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激烈争吵,情急之下,丈夫动手打了妻子几个巴掌。但很快,这对夫妻的生活归于平静。可是某天,他们看到了这段视频。
 
是谁偷拍又上传了这些视频?夫妻二人立即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经技术调查,查清了这段视频系杜春柏上传。在派出所,杜春柏承认该视频是其所拍并上传至网上的,并将视频删除,写下了一份《澄清书》。
 
但是后来,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转载播放了董博涛、郭雅彤夫妻二人在街头发生纠纷的上述视频。一经播出,各大视频网站及网络新闻头条纷纷转播,网站最高点击量达到数千万次。




拍客被判担责


对于郭雅彤而言,其在公共场所被他人暴力扇打脸部,其人格尊严本已受到侵害,而杜春柏在没有对视频中郭雅彤的容貌及形象进行隐蔽处理的情况下,公布该视频,导致该视频在安徽公共频道上播放,杜春柏的行为显然已导致郭雅彤人格尊严受侵害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得以扩大,给郭雅彤造成了更大的精神压力。杜春柏的上述行为已明显超过了其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必要限度,侵害了郭雅彤的人格尊严,且杜春柏实施上述行为时其主观上存在过错,故其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从法律上来说,拍客对生活中的真实事件进行拍摄并传播,应属其作为公民行使其言论自由的一种方式。但是,街头拍客难免触及被拍摄者的形象和隐私,侵犯被拍摄者的人格尊严,拍客的行为,使得公民的人格尊严与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发生了冲突。
 
对此,承办此案的法官指出,公民的人格尊严与公民的言论自由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但各方权利人在行使各项权利时应在法律赋予的限度之内,法律同样禁止任何权利人以享有行使自己权利为由侵害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讼争焦点实质上为公民的人格尊严与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之间的冲突,法院依据案件事实及确认的证据来确定各方当事人行使其民事权利的合法性与适度性,从而平衡上述权利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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