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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生理缺陷 配偶可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日期:2017-02-24    作者:姚雷律师


  【案情】
  2013年10月,王兵驾电动车与桑塔纳轿车的车主赵海发相撞,后经治疗并鉴定,鉴定结论为“因外伤致阴茎勃起功能障碍”。王兵妻子马艳芬认为,自己作为王兵合法妻子,丈夫因车祸丧失性功能,使自己的生理及心理健康受到了严重伤害,故马艳芬将赵海发诉至法院,要求赵海发对其遭受的性权利被损害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分歧】
  马艳芬是否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种意见认为,加害人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配偶的性利益的损害,作为配偶的马艳芬可以要求赵海发赔偿精神损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在我国,第三人侵害婚姻关系(即配偶权)的侵权案件,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对于马艳芬的诉讼请求应当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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