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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7-02-23    作者:常相坤律师
根据山东省统计信息网发布的《2016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7270元(2016年6月发表数字)(丧葬费:28635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误工费:93.18元/天),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954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519元
四、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33616x20年=672320元
五、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85元
、山东省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1、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34012元×20年=680240元
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34012元; 75岁以上的34012元×5年=170060元
农村居民:
13954元×20年=279080元
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13954元; 75岁以上的13953×5年=69770元
2、丧葬费
57270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28635元 
3、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
无劳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21495元×20年=429900元
60岁以上每多增一岁减21495元; 75岁以上的21495元×5年=107475元
农村:
无劳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9519元×20年=190380元
60岁以上每多增一岁减9519元; 75岁以上的9519元×5年=475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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