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百分之百从学说话开始
说话是律师最基础的技能与最基本的工具,能说会道是律师的最基本的特征,这既是内在的要求,也是外在的要求,但正如人生的第一件事就是学说话一样,律师之初也得从业说话开始,下面结合案例来具体说明。
一、 学说话从学听话开始
下面是笔者对律师的培训实录:
甲:从现在起,我决定培训你,成为一位合格的律师,你接受吗?
乙:当然。
甲:那好,认真回答我几个问题,好吗?
乙:好,从什么地方开始培训呢?
甲:从回答问题开始,可以吗?
乙:好。
甲:请听好我问的每个问题,想好了再回答。
乙:OK!
甲:你最近在看一本什么书?
乙:我最近在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
甲:请你好好想一下我问的是什么?
乙:《股东出资法律问题研究》
甲:很好,哪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乙:收获可大呢,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
甲:我问的是最大的收获。
乙:对了,我知道名誉也可以做为一种资本出资。
甲:再好好想一下,这是不是你学到的最有价值的。
乙:是哦,经你这样一问,感觉里面学问还真不少呢。
甲:最大的?
乙:哦,我知道股东怎么在股东合同中约定自己的权利。
甲:我只要一个结果,对你最在触动的。
乙:那当然,干我们这一行就要干到老、学到老。
甲:这不是我要的答案。
乙:最有触动的是出现争议怎样去保全证据。
甲:你现在已经给了我三个答案,我只要一个,准确地告诉我是哪一个。
乙:名誉出资在以前我没有想到过的。
甲:我要的是直接、明了、肯定的答案。
乙:名誉出资在股东出资中的地位。
甲:肯定吗?
乙:肯定。
甲:看一下,从开始到现在花了多长时间?
乙:五分钟。
甲:法庭上对手和法官会给你五分钟来选择每一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吗?
乙:不会,谢谢你的提醒。
甲:好,请你总结一下自己存在的问题。
乙: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是名誉在股东出资中的地位。
甲:你再看一下我的问题。
乙:哦,问什么就答什么,不要答非所问。
问题显然很明显,虽然他已经取得了律师资格,但却没有学会用律师的思考和逻辑来思考问题、回答问题,用习以为常的生活语言来代替律师的工作语言,是律师新手最大的技能障碍,也是他们成长的最大的敌人。
二、工具会让你说话更有力量
以上是口语反映出来的问题,同样书面语言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去年与我合作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上与香港的某律师行合作的,香港客户的委托往往都要经过香港律师中转,由于两地法律体系、语言、文字有差异,香港律师对大陆的律师工作习惯也不熟悉,与客户的沟通主要依靠电话、传真来完成。也是一位年轻律师,处理一宗港资公司与大陆工厂的货款纠纷,案件虽然是最简单的,但由于几年往来滚动累积下来的合同、供货单、验收单、传真、信函、返工、退货等等,一百多单的生意,总共会有几百张。而经办律师在连续数次传真让对方准备资料都没有最后收集齐所需要的证据材料,最后客户就投诉该律师。
经查原来律师的传真件中,用的是有关合同签订的材料、有关合同履行的材料、有关退货的材料,有关支付货款的材料等等,问题也就出在这儿,律师的指令不具体、不明确,当事人就把手上有的资料不加整理一古脑拿来,每一次传真过去都会增加很多他们以为很重要的的材料。
我告诉经办律师,从现在起什么都不要问也不要做了,你就做一件事。
把买卖合同纠纷所需要的证据,按大类列出来(时间、合同、供货验收、支付结算),按单项分列(比如买卖合同分为合同或协议、补充协议、承诺函、确认书、要求供货传真单等等),做在成一个清单。
然后根据清单要求对方提供材料,这样很快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就收集并整理好了,没有的要求对方传真加以说明,如果因此输了官司,责任也不在律师。
其实上述两个问题同出一辙,律师不会说话,不会用嘴说话和不会用笔说话,口语化倾向太重,工作语言与生活语言不分,不能直接、具体、明了地表达真实的意思,这也是律师新手最常见的也是最容易犯的低级错误,最可怕的还在这儿,而在于大多不以为然、不屑一顾。
律师的工作状态,就是百分之百的严谨、严密、条理化、逻辑化,语言文字的层次、结构经纬分明。而清单是最基本的工具之一,尤其是证据清单的水准往往就意味着一个律师真实的出庭水准,因为好的证据清单能引导法官庭审质证的顺序,同时也是保证自己在法庭是争取时间主动权,以最快的速度找到自己想要的证据,主张意见、提出问题。
律师在法庭上会出现手忙脚乱的情况,往往是因为没有做好证据清单,结果被法官的对方律师追问下,一分钟内找不到自己想要的证据材料,心中就会发慌,出现三次这样的情况,即使法官不责备你,你自己也会象罪犯一样难受,最后的结果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焦头烂额。笔者经常利用对方律师不做清单或清单做的不好之机,把对方的律师搞的手忙脚乱。只要对方乱了,我自然就有足够的时间来组织、修正代理或辩护意见,而且如此法庭的现场的后氛围和气势马上就不同了,律师的自信心就是一点一点地积累起来的。
很多年轻的律师往往是过于自信,过于迷信自己临场发挥能力和记忆力,以为自己在法庭会“临危不惧”,结果到了法庭上,在对方律师和法官的压力下,立即惊惶失措,不所所云,结果侥幸赢了官司比输了官司感觉还窝囊。
法庭不是律师思考和发挥记忆力的场合,法庭如牌局,大多情况下只能出你已经抓到手的牌,而不是临场抓牌,庭审前充分的准备,是出庭效果的最大的保证,好多寄希望于临场发挥能力的律师,往往会破绽百出,一不小心就说出对方律师最爱听的话。当然不是说不要随机应变的能力,而是随机应变的能力不是娘胎里带来的,是实践中锻炼磨砺出来的,简言之熟能生巧。
可惜很多干了很多年的律师在办案件时,都随心所欲,官司打输了就告诉当事人,关系不到位、后台不够硬、法官太腐败被对方收买了、办案不公正云云,反正律师没一点责任。笔者做过十余年的法官经历,深谙此诡道,这些往往都成了江湖派律师掩饰自己工作不尽心不尽力的最好借口。这也导致很多年轻的律师,误听误信,从业之初就不务正业,不练基本功,把自己搞的象江湖郎中似的。
三、不看天地势,等于睁眼说瞎话
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乱说,是律师输了官司又输声名的根本原因。
2000年在北京笔者平生见过输的最惨的一个案件,是一个福建人在北京的承包合同纠纷,八年的承包期,最后的五年不事经营,全在打官司了。该案经过北京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两审下来再申诉,合同承包期也满了,二千多万的投资就输得血本无归,后来他找到我在北京工作的某杂志社,要求我们帮助他申诉,杂志社领导知道我是律师,就把材料给我看了,看完后我就建议他不要再白费力气了,申请破产重新开始吧。
该案基本案情是:北京某繁华地段的某政府部门所有的某商场由福建客商承包八年,并由他出资二千万元进行投资改造,这二千万元就算是八年的承包金,结果经营了三年,效益不如所愿,就象解除承包合同。不知怎么找到两位律师,北京某大学的老师,帮他们出点子,以该商场的房屋所在权和土地使用证没有过户为由,要求法院以对方无发包资格为由,确认承包合同无效。殊不知,这可是政府的资产,没有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一纸红头文件就解决了,结果在诉讼过程中果真发包方就补办了所有的手续,而两位老学究却继续以签订合同时对方不是商场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为由,一路将官司打下去,直到他们的委托人输得倾家荡产为止,然后还义无反顾地一再进行申诉。可怜的当事人,因为太相信专家的话,就不事经营,一心在等着胜诉后,返还原物呢。等找到我时,他已经只有能力请我在陶然居附近的小馆子请我吃了顿饭,而且还背负着六百多万的欠款。
谁都不敢相信,大学的法律系的老师怎能不会说话,而且一定是滔滔不绝,永远有理的那种,但要说对话才行啊,做老师的都这样大胆乱说,他们的学生就可想而知了。律师不会说话、说错话输大案的事例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道来了。
所以律师输了官司,律师要先好好反省一下,你对当事人说的是什么话,你对法官说的又是什么,在深圳也有很多的朋友拿着输掉的官司来咨询,我看完材料后大都是给他们一句话,你们找错律师了。其中有一个案件,律师居然非要在劳动纠纷中反诉对方返还占用公司的财产,结果一万五千元的标的,硬是让当事人花了三万多元律师费、活动费等。
四、做律师,百分之百从学说话开始
年轻的律师,如果你决定把律师当作你终身的职业,至少要有十年的职业规划,前面三到五年一定是以学习为主。在拿到律师资格证和执业照后,好好拜一个起码有十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为师,老老实实苦练基本功,百分之百地从学说话做起,正如你从生下来开始就学说话、走路一样,这是做一个律师必经的也是唯一的起点,除此别无选择。
曾经有一个硕士研究生,处处以研究生自居,虫子笑着问他:“一个小男生,为了炫耀自己男的,而到处拿小鸡鸡给人看,君以为如何?”……。
呵呵,请记住,你刚刚拿到律师证的那一刻起,只能说明律师大家庭里又降生一个一无所知的孩子,如果你在三年内就能出师,虫子在此就先恭喜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