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性裁员哪些人员不得裁
发布日期:2017-02-17    作者:赵双剑律师
  哪些情况下可以裁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下,单位可以裁减人员,但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哪些人员不得裁?  根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转自网络,若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