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买卖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的有效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即同村的村民间买卖才有效,城镇居民或其他村村民购买宅基地在法律上均认定为无效。
(二)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或其他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
(三)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需由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批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逐宗落实到户。
(四)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随房屋一并转让。
(五)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村民。
2、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后者接到申请后到现场查看。申请人填写建房用地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
可以作为宅基地的土地,应付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如果占用农用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办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转让行为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2、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