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经常在公号里提醒,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一定不要忘了写借条,生活中欠钱不还的例子大量存在,而借条是借贷关系存在最重要最有力的证据。
借条“过期”,钱就要不回来了吗?
有句法谚叫“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也就是说权利的行使是有期限的。同样,借条并不是永远有效的。按照法律规定,在还款日期到期后,借款人应该在2年内催讨,如果2年内不催讨的话,以后再到法院起诉,法院不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也就是说,借条“过期作废”,你的钱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常有朋友会问我,是不是过了2年诉讼时效,就不能起诉呢?
答案是否定的,起诉是你的权利,过了2年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后,如果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就会判原告败诉。
换句话说,如果对方以没钱还、延期还等其他理由抗辩,没提“已过诉讼时效”这一茬,法院还是会判你胜诉。
破解借条诉讼时效2年期限
有还款日期的借条如何突破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呢?通常的做法是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则来实现的。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小编整理了一下,大概有:
1.起诉或仲裁。借条都快到期了,对方还不还,当然要去起诉或申请仲裁啦。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借贷纠纷最简单的办法。如果债务人接到法院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就生效,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3.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既包括催款函、律师函等书面凭证,也包括电话、邮件、录音录像、QQ、微信聊天记录等等能够证明你曾经向对方催讨的各种证据,证明“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4.事后签署还款协议(或补充协议、还款承诺书、还款计划等),但注意如涉及到有保证人,应要求保证人对补充的协议予以确认,不然会导致保证人豁免保证责任。
诉讼时效中断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终止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又获得了2年时间)。诉讼时效中断次数不受限制,可以无限使用。
当然,遇到讲诚信的借款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法通则》第138条)”
“20年有效的借条”是怎么回事?
当然,上面说的这种情况是借条里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那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该怎么处理呢?
《民法通则》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解释一下。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你可以随时向借款人催讨。你把钱借给别人,打了一张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过了些年,你去找他要钱,他说还不了或是不还了,那么这个就算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也就是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拒绝偿还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不得超过20年。
但如果你钱借出去后一直都不催讨,那么诉讼时效从借贷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这样看来,借条不写还款日期,讨债是不是会更方便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