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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时股票,基金等怎么分?
发布日期:2017-02-06    作者:张静律师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军人的保险金,补助金等属于共同财产吗?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军人的复员费,择业费等是共同财产吗?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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