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发布日期:2017-02-06    作者:杜凯律师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杜凯律师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鉴于:
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为    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东,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价款受让该股权。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 、目标公司成立于        日,住所为:           ,公司类型为:             ,注册资本    万元、截止本协议签署时实收资本   万元。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经营范围为:         
2、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3 、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1
第二条  各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已缴清目标公司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2、甲方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股权是甲方真实、合法拥有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3、本协议生效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与任何其他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等。
4、甲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其按照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详见附件2)。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已就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作出书面说明(详见附件3)。
5、甲方保证除本协议已披露的债务外,目标公司无任何其它债务。甲方未披露的目标公司已有及或有债务一律由甲方承担。
6、甲方保证全力配合目标公司、乙方签署工商变更的相应法律文件,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所有工商变更手续。
7、乙方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转让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3、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上述款项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协助配合目标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2)分期付款:
第一期: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期:甲方收到上述第一笔款项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交付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账册、业务合同及人员名册。(注:甲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时约定。)
第三期:甲方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应协助配合目标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该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元整(小写:         元)。
如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工作日内无任何第三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向乙方主张权利,则自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   元整(小写:      元):
3)其他付款方式:       
4、如果甲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因甲方的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及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的违约金。
5、甲方应在收到各期股权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发票。
6、甲方接受上述股权转让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1)开户行:
2)户名:
3)账号:
第四条 目标公司的债务处理
1、本协议已披露的目标公司债务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由目标公司自行承担。
2)由甲方承担。
3        
2、甲方未披露的目标公司已有及或有债务一律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股权交割
1、本协议项下的股权交割日,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下列第     项日期为准:
1)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
2)乙方名称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之日。
3)甲方向乙方交付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及账册之日。
2、股权交割日后,乙方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六条 过渡期安排
本协议生效至股权交割日前,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在此过渡期内:
1、甲方应善意行使其目标公司股东权利,除目标公司日常管理开支及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外,目标公司不得新增任何债务,否则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不得对其享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委托管理等。
2      。(注: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添加。)
第七条 费用及税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费用及税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相关法律规定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
2              
第八条 通知及送达
一方应以     方式向另一方发出本协议相关的通知,通知发往该方在本协议文首所列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协议,并在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后,将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如果甲方未能够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项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作出虚假陈述、保证或未履行其承诺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5、甲方就目标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应当就未披露的债务按转让股份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甲方就目标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超过     元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违反本协议过渡期安排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
7、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的,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出现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情况的,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解除时,如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本协议解除之日起     工作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甲方退还前述款项之日起       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协议项下已受让股权无偿转让至甲方名下。
2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保密
除非法律明确要求,任何一方均不得就本协议、其他附属文件及拟进行的交易,在未经本协议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作出任何公开或披露。
第十三条 适用的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交本协议附件列明文件齐备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附件
1、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
2、目标公司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3、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说明。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          日在     签订。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各执   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份,目标公司留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杜凯律师对于股权转让中的相关问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比如目标公司现场移交、目标公司相关证照移交、财物税务资料移交、印章移交、员工安置、资产的清点、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与过渡期等其他资料的移交等。
  股权转让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转让时需要注意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
 1、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由法定的一定人数股东组成,转让的一般程序是: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转让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经法定人数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的需要,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3、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因此,如果股东想将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书面声明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才能进行转让股权的谈判,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4、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内容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
 5、股权转让应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注意回避一人股东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除了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存在外,并没有赋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合法地位。
 另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在公司中因居于特殊地位,他们的出资转让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稳定的角度应要求更为严格一些。
 股东由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继承、遗赠而发生的出资转让问题。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原股东的财产而发生的出资转让问题也应在股权转让上得到重视。
 另隐名股东问题应当注意,遇到争议与纠纷时,其维权成本较大,风险也大。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资本分成均等的股份并由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股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表现为股票的转让。
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使股票交易市场走向有序化,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这就意味着股票的转让必须经过证券经纪商,而不得在交易双方之间直接进行。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经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此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必须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条件。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