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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聚会要小心,劝酒竟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17-02-04    作者:张耀显律师
一到春节,亲朋好友聚会总少不了,中国的酒桌文化已经过时,别再说什么“感情深一口闷”“怎么不给面子啊?必须干杯!”这样的劝酒话了,这些都是属于强迫性刺激劝酒,一不小心不但朋友入院,自己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跟洛阳律师一起看一下哪些劝酒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酒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心脏病、哮喘病、酒精过敏的人群都不适合喝酒。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同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由此加深,则需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侵权过错责任。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果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同饮人负有一定的监护义务。如果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若出现意外,同饮人对此有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同饮人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此时同饮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未履行此义务,造成醉酒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是可以免责的。针对这类人我们最好做到,喝酒之前了解对方是否开车,如果系开车的就不能默许对方饮酒。洛阳律师温馨提示:做到这些可帮你免责1、文明喝酒,健康喝酒,摒弃旧的、不好的习俗和风气,做到不劝酒,不以酒作为聚会的主角,从根本上杜绝饮酒安全隐患。2、若席间已经有人饮酒过量,那么,同席的人一定要做好安全注意工作。对醉酒者,应安全护送其到家,并通知其家属进行陪护。若没有家属在场,应安排好人在场陪护到酒醒,或者通知其家属领回。年底聚会增多,酒桌上,我们要做到适量喝酒,不劝酒、不灌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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