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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容易被大众误解的法律术语,颠覆你的认知
发布日期:2017-01-29    作者:王胜利律师
犯罪嫌疑人=犯人?


对正在追捕的触犯法律的人员称为“犯罪嫌疑人”,而不称为“罪犯”或“犯罪分子”。


因为,在案件侦查阶段,被侦查的对象,在法律上,称之为“犯罪嫌疑人”,而不称为“罪犯”或者“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之后才被称为“罪犯”。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死缓=等两年再执行?


不是简单的关押两年再执行,而是给犯人一个不死的机会!

我国法律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但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考验期重计。




无期徒刑=牢底坐穿?


并不是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就要在监狱待一辈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但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不过,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规定,因贪污被判死缓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缓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白恩培案中,白恩培就将终身服刑。




并不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就会触犯交通肇事罪
有的根本不构成犯罪
有的则会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要根据具体情节而定


违法=犯罪?



广义的违法行为意义
违反法律的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狭义的违法行为
狭义的违法行为意义
一般侵权行为和行政侵权行为,除犯罪外的所有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精神权利或知识产权的行为。而犯罪专指触犯《刑法》的行为是一种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无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年满16周岁,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即便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有以上八种行为,便构成犯罪。




自首=减轻处罚?


自首


不是应当从减轻处罚的情节
而是可以从减轻处罚的情节


减轻处罚


与上面的天壤之别
自首,必须减轻或从轻处罚


减轻处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同时还要提醒,自首不仅仅是指主动投案,还必须要如实供述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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