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发布《电影数字节目版权保护技术体系框架》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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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发布《电影数字节目版权保护技术体系框架》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新广电发〔2015〕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审查了《电影数字节目版权保护技术体系框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为:GY/T 294-2015。 上述行业标准由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发行(网上电子发行网址为://www.crifst.ac.cn),联系电话:(010)82132438。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