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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政府参事调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3    作者:王芳平律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政府参事调研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3〕61号
   吴忠市、中卫市,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海原县人民政府:
  按照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精神,自治区政府参事一行6人拟于近期就“我区中部干旱带节水型农业示范区发展问题”进行调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认真总结近年来实施中部干旱带节水型农业示范区的成功经验,探索研究新形势下以节水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动力,以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为重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村致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路径。
  二、调研时间及安排
  (一)专题调研自8月26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顺序为海原、同心、红寺堡、盐池,时间和进度由调研组掌握;
  (二)各县(区)按照不同区域确定考察点,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各县(区)分管领导,农业部门负责人要按照调研内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人员
  马福成    自治区政府参事室专职副主任
  高万里    自治区政府参事
  方树星    自治区政府参事
  崔永庆    自治区老科协会长
  戈 敢    自治区老科协名誉会长
  季栋梁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参事处调研员
  (联系人:季栋梁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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