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20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9月,国务院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了第三次全面督查。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每年国务院大督查和日常督查情况,对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2016年11月26日,自治区主席咸辉在《通知》上批示:“要广泛宣传国务院的利好政策,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既要做出成绩、取得实效,又要积极向上汇报争取,获得更多激励支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吃透激励政策精神
国务院对真抓实干、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是建立健全督查激励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咸辉主席重要批示精神,把国务院激励措施组织落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推动,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国务院24项激励措施涉及的有关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指导服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的各项激励措施,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
《通知》明确,先做好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相关工作,再对成效明显的地方给予鼓励和倾斜支持。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对照全年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力促各项工作见实效、出成绩,以政策的有效落实、工作的快速推进、项目的全面建成,争取国务院激励措施的更大支持。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从24项激励措施中认领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研究激励措施所涉及的具体内容,统筹推进全区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主动与国家有关部委对接联系,紧盯国务院激励措施中项目、资金投放重点,全力争取各项激励措施在我区落地生效。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激励政策,制定我区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增强示范引领效果。
三、强化督查问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38号)确定的督查计划,就各地、各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务院激励措施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牵头部门要根据24项激励措施所涉及工作内容,加大对责任单位的指导、督查力度,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深入工作一线,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在我区早落地、早见效,并成为走在全国前列的先进典型。各市、县(区)要针对24项激励措施中作为激励条件,要求必须抓好落实的各项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定目标、定计划、定措施,加大督办力度,层层靠实责任,以工作的有力落实为获得国家层面项目、资金的支持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