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候查封的有关规定
轮候查封规定于我国现行有关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
1、《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 第19条规定与第20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财产》(法释[2004]15号)第28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一法院在不同案件中是否可以对同一财产采取轮候查封、扣押、冻结保全措施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10日发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法院全部处分标的物后轮候查封的效力问题的批复》[法函(2007)100号]。
5、《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2012年11月30日公安部 公交管[2012]333号修订印发)第7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