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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由哪个法院管辖?
发布日期:2017-01-06    作者:刘哲律师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由哪个地方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辖区时,应由哪个辖区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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