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停车被撞,也要承担事故责任?
路边停车被撞,也要承担事故责任? 天平法律网在大多数人的认识习惯中认为,车辆只有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才会承担责任,殊不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什么情况下“停车”,要担责呢?
1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
2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4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5公交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6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7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8城市公交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9在道路上发生故障修理时,未开启双闪,未在来车方向放置反光三角架或其它警告标志的。
驾驶员停车时,违反上述情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承担到事故责任。被交警查获还要贴罚单。
知识链接:违章停车怎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该法同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如广东省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其中包括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